603799:華友鈷業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閱讀了與《關于新增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相關的會議資料和文件,經討論后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新增日常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議案所述新增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經營業務,交易公平、公正、公開,交易方式符合市場規則,交易價格公允,有利于公司業務穩定發展,沒有對公司對獨立性構成影響,未發現有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關聯方交易情況,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相關關聯董事進行了回避表決。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 二、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獨立意見 我們審閱了《公司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和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天健審〔2020〕8856 號)后認為,公司制定的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映了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如實地反映了募集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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