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電器: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光電器”或“公司”)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2014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薦機構對國光電器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2323號)核準,國光電器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51,479,913股,每股發行價格9.4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86,999,976.98元,扣除承銷和保薦費用、會計師費、律師費等發行費用共計人民幣21,164,992.29元,實際凈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65,834,984.69元。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普華永道”)已于2018年6月7日對公司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18)第0398號《驗資報告》。 二、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一)投資目的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計劃正常實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將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二)現金管理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不超過2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含利息)進行現金管理,資金可以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滾動使用,期間任一時點進行投資理財的金額不超過20,000萬元。 (三)現金管理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購買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或定期存款等。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盡管上述擬投資的現金管理品種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等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人員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安全性高的投資品種。公司財務部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投資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對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計劃正常實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將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內部審議程序 國光電器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 六、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國光電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已經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議程序,國光電器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計劃正常實施的前提下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現金管理產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保薦機構同意國光電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簽字: 葛馨 廖晴飛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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