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獨立董事對公司擬終止投資項目的獨立意見
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公司擬終止投資項目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關于擬終止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及系統項目的議案》進行了認真研究審議,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終止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及系統項目不會對公司現有 業務、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構成負面影響,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造成不利 影響,有利于公司集中資源更加專注于“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產業發展。相關審議決策程序合法、合規。同意終止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及系 統項目,并將《關于擬終止投資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及系統項目的 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此頁無正文,僅用于獨立董事對公司擬終止投資項目的獨立意見簽名頁) 獨立董事:羅紹德 周榮 于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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