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632 證券簡稱:道明光學 公告編號:2020-052 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20年7月21日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了全體董事。 2、本次會議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16:00以現場表決方式在公司四樓會議室召開。 3、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 4、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胡智彪召集并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5、本次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 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經本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選舉胡智彪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 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胡智彪先生簡歷附后。 2、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經本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選舉胡智雄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 事會副董事長,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胡智雄先生簡歷附后. 3、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同意選舉下列人員組成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 選舉胡智彪、胡智雄、金盈為戰略委員會委員,胡智彪為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 選舉蔡寧、陳連勇、胡智彪為提名委員會委員,獨立董事蔡寧為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 選舉金盈、陳連勇、蔡寧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獨立董事金盈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選舉陳連勇、蔡寧、胡智彪為審計委員會委員,獨立董事陳連勇為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以上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經本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聘任胡智彪先生為公司總經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本項議案已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出具了相關獨立意見,同意董事會聘任胡智彪先生為公司總經理。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5、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根據公司總經理的提名,經本次會議審議,同意聘任胡智雄先生、胡鋒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本項議案已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出具了相關獨立意見,同意董事會聘任胡智雄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6、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指定公司董事長胡智彪先生代行第五屆董事會秘書一職,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公司將盡快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 本項議案已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出具了相關獨立意見,同意董事會指定胡智彪先生暫代公司董事會秘書。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胡智彪先生的聯系方式如下: 電話:0579-87321111 傳真:0579-87312889 電子郵箱:stock@chinadaoming.com 聯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經濟開發區東吳路581號 7、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根據公司總經理的提名,經本次會議審議,同意聘任施東月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施東月先生簡歷附后。 本項議案已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出具了相關獨立意見,同意董事會聘任施東月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8、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證 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長的提名,經本次會議審議,同意聘任錢婷婷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開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錢婷婷女士的簡歷附后。 錢婷婷女士的聯系方式如下: 電話:0579-87321111 傳真:0579-87312889 電子郵箱:stock@chinadaoming.com 聯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經濟開發區東吳路581號 9、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長的提名,經本次會議審議,同意聘任朱獻勇先生為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朱獻勇先生簡歷附后。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胡智彪先生,中國國籍,1970年生,無境外永久居留權。2007年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現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龍游道明光學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學材料銷售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創實業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創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創實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執行董事及總經理;常州華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浙江道明投資有限公司監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71,702股,胡智彪先生和胡智雄先生為兄弟關系,兩人通過浙江道明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兩人系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胡智彪先生為第五屆董事胡鋒先生的叔叔,除此之外,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網公示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胡智雄先生,中國國籍,1962年生,高級經濟師,無境外永久居 留權。2007年至今,擔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現兼任浙江道明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創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科創實業有限公司監事;浙江高得寶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惠州道明華威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1,702股,胡智雄先生和胡智彪先生為兄弟關系,兩人通過浙江道明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股,兩人系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已簽署一致行動協議。胡智雄先生為第五屆董事胡鋒先生的父親,除此之外,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網公示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胡鋒先生,中國國籍,1985年生,無境外永久居留權。2014年12月起曾擔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2018年8月起擔任浙江龍游道明有限公司總經理。 胡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吳之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00,000股,胡鋒先生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第五屆董事胡智雄先生之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第五屆董事胡智彪先生的侄子,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網公示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施東月先生,中國國籍,1972年出生,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94年參加工作曾任杭州西子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部門經理;浙江中匯會計師事務所高級經理;廣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總會計師;浙江華元控股有限公司總會計師;浙江中梁置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浙江愛茵霍芬置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嵊州浙旭置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20年5月進入本公司現任財務總監。 施東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 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網公示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錢婷婷女士,中國國籍,1990 年出生,本科學歷,無境外永久 居留權。于 2013 年 9 月取得由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2012 年 7 月進入公司現任證券事務代表,浙江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證代專業委員會委員。 錢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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