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300134 證券簡稱:大富科技 公告編號:2020-033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 年度,公司監事會在全體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著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公司依法運作情況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維護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 2019 年度監事會主要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監事會召開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共召開了 6 次監事會,具體內容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28 日召開了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應到監 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 《關于提名暨選舉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二)2019 年 2 月 15 日召開了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應到監 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三)2019 年 4 月 23 日召開了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會議應到監 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 《關于 2018 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2. 《關于 2018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 《關于 2018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4. 《關于 2018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5. 《關于 2018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6. 《關于 2018 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7. 《關于 2018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8. 《關于設備采購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9. 《關于預計 2019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10. 《關于 2019 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12. 《關于第四屆監事會監事薪酬的議案》 (四)2019 年 5 月 15 日召開了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應到監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 《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五)2019 年 8 月 29 日召開了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會議應到監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 《關于 2019 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2. 《關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3. 《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4. 《關于 2019 年半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六)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開了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應到監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會議經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如下議案: 1.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2. 《關于 2019 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的議案》 二、監事會對公司依法運作情況的獨立意見 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運作,決策程序合法;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完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公司職務時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公司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的召開和決議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監事會成員通過現場及電話接入方式列席了董事會,并現場參加股東大會會議,對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和提案內容,監事會均無異議。 董事會 股東大會 姓名 職務 列席次 召開 列席次數 召開次數 數 次數 郭濤 監事會主席(離任) 1 0 馮小敏 監事會主席(現任) 5 5 3 3 王健鵬 職工代表監事(現任) 5 3 茹志云 非職工代表監事(現任) 4 3 公司監事會對股東大會的決議執行情況進行了監督,認為董事會能夠認真履行股東大會決議,無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的情況發生。 三、監事會對檢查公司財務情況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監事會認真履行財務檢查職能,對公司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經營活動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監事會認為: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19度財務報告所出具的審計意見是客觀、公正的,財務報告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了核查,監事會認為: 公司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符合公司現階段經營管理的發展需求,保證了公司各項業務的健康運行及經營風險的控制。報告期內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規范、合法、有效,沒有發生違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會《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完善和運行的實際情況。 五、監事會對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2019年度關聯交易情況進行了核查,監事會認為: 公司關聯交易事項的決議程序合法,依據充分;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其他非關聯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六、監事會對公司建立和實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報告期內公司建立和實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了核查,監事會認為: 公司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體系,報告期內公司嚴格執行內幕信息保密制度,嚴格規范信息傳遞流程,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知情人嚴格遵守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發現有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也未發生受到監管部門查處和整改的情形。 七、監事會對公司 2019年年度報告的審核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修正)》第82條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0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相關規定,對董事會編制的2019年度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核,并提出如下書面審核意見: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經營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20 年,監事會將繼續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本著對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 認真地履行監事會職能,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為公司規范運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發揮職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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